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立案标准方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2、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当立案。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目的在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主观过错、行为方式、损害后果等多种因素,并依据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中国对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