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性严重,所以法律给予了较为严厉的惩处。
判断是否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逃逸者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的量刑,法院会充分考量案件的具体情节。比如,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以取得谅解等。如果犯罪人有自首情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从轻处罚;但如果犯罪人毫无悔意,甚至拒不认罪,那么刑罚可能会更重。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具体的判刑结果会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