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定罪处罚通常较为严重。

在我国刑法中,这种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抢劫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侵犯财产和人身权利的犯罪,而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性质更加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通常会被认定为上述“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加重情节,量刑起点往往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种定罪处罚的严厉程度,是基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行为的极大社会危害性和对公民生命权利的严重侵犯。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体案件的定罪和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案件的其他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如何定罪处罚(0)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