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申请抗诉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抗诉的期限:应当在收到驳回再审申请裁定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通常为两个月。
2. 准备充分的材料:包括抗诉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新的证据(如有)、再审申请被驳回的裁定书等。
3. 抗诉申请书的内容: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和理由、原审法院的名称及作出的判决或裁定的文号、生效的时间等。
4. 理由充分:抗诉的理由应当明确、具体,例如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
5. 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提出:一般是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需要强调的是,抗诉申请能否得到支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检察院的审查结果。检察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抗诉条件,会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会作出不抗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