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的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一旦同意取保候审,通常会在当日或较短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放。
但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放人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手续的办理效率、看守所的工作流程等。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等待审批签字等,可能会导致放人时间有所延迟。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取保候审申请被批准,但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履行一些特定的手续或者提供必要的担保,在完成这些要求之前,也可能会暂时延缓放人。
总之,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放人时间没有绝对固定的标准,但一般会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完成。如果家属或当事人对放人时间存在疑问,可以向相关办案机关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