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里,犯人的一天通常有较为固定的流程。
早上,犯人会被按时叫醒,然后整理内务、洗漱。
早餐过后,会有一段时间用于学习法律法规、进行思想教育或者参加劳动改造。
上午可能会安排放风活动,让犯人有一定的室外活动时间,以保障身体健康。
中午是午餐和休息时间。
下午继续进行学习、劳动或者接受管教人员的谈话教育等。
晚餐过后,会有自由活动的时间,但通常在规定的范围内。
在一天的时间里,看守所的管教人员会随时进行巡查,确保犯人的安全和秩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看守所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在流程的具体安排上有所差异。而且,看守所的管理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的,旨在保障犯人的基本权利,同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促使其认识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五条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