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构成违法。
1、关于赌博涉及的金额,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达到这些情形之一,就会被认定为聚众赌博,涉嫌犯罪。
2、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但需要符合“少量财物”的标准。对于“少量财物”的具体认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赌博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可能导致个人和家庭的严重问题,包括财务困境、家庭破裂等。我们应当远离赌博,倡导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