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是指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充分、确实,足以得出确定的结论。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想或猜测。这意味着证据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能够真实反映案件发生时的情况。

2. 关联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逻辑上的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例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物品在嫌疑人处被发现,这一证据与盗窃行为就具有关联性。

3. 合法性:证据的获取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通常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 充分性:证据的数量和质量足以支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存在合理怀疑。多个相互印证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全面、清晰地揭示案件的真相。

5. 可靠性:证据本身是可靠的,不存在虚假或误导的成分。证人的证言应当真实可信,物证应当是真实的、未被篡改的。

6. 唯一性:证据所证明的结论应当是唯一的,不能存在多种可能性的解释。如果证据存在多种解读,可能就无法达到证据确凿的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证据是否确凿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认定。

证据确凿的要求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