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被抓通常会留有记录,但严格来说这不算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卖淫嫖娼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但不属于犯罪。被抓后,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并会留存相关的处罚记录。
这些记录会保存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系统中,以作为对个人行为的一种管理和监督依据。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再次涉及相关违法行为或者需要进行背景审查时,这些记录可能会被调阅和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卖淫嫖娼的处罚记录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案底,但它仍可能对个人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在某些对个人品行要求较高的职业应聘或者参与某些社会活动时,可能会因为有这样的记录而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
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