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罪涉案金额三十万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情节严重”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涉案金额三十万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但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积极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有立功表现等情节,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相反,如果存在抗拒执法、累犯等情节,则可能会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和量刑是一个严谨和复杂的过程,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