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和解后是否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犯罪情节轻微,达成和解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能会被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从而有可能不用坐牢。

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即使达成和解,也仍可能需要坐牢。比如涉及严重的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等。

在判断是否坐牢时,以下因素会被综合考虑:

1. 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像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罪,和解通常难以完全免除刑罚。

2.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如果犯罪人没有真诚悔罪,只是为了逃避刑罚而和解,可能不会对量刑产生太大影响。

3. 被害人的态度和谅解程度。被害人的明确谅解以及对和解结果的满意度,对案件处理有一定影响。

4. 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有些犯罪即使被害人谅解,出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需要,也可能会判处刑罚。

总之,刑事案件和解不是必然导致免除坐牢,最终的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

犯了刑事案件和解后是否还用做牢(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