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失踪一般较难直接认定为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在不给抚养费且失踪的情况中,虽然未履行抚养义务,但要构成遗弃罪,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情节恶劣”通常包括由于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被害人因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比如在遗弃中又对被害人打骂、虐待的等等。仅仅是不给抚养费且失踪,可能还不足以达到遗弃罪的认定标准。
然而,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的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法院的力量查找对方的下落和财产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断和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您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及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