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被关在拘留所期间,家属一般不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在刑事拘留期间,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为了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况的发生,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通常不允许家属探望。但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比如需要向看守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等材料。
总之,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无法探望,但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