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否会收监,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决定。

一般来说,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并且案件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或者罪行较轻,可能不会被收监。

然而,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了新的重要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较为严重,或者存在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比如未经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那么就有可能被收监。

另外,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来做出最终的决定。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根据审理结果认为应当判处实刑的,也会进行收监。

总之,监视居住期满后是否收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监视居住期满后会不会收监(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