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通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等。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 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 自诉案件应由犯罪行为的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
6. 提起自诉应当在追诉时效期限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自诉案件在具体的证据要求和程序上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实践中,自诉人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