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以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意味着犯罪的性质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性,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个人情况等因素。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种情况下,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为了防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超期羁押。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上述条件来综合判断是否准予取保候审。同时,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取保候审人的条件都有哪些(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