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其构成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窝藏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包括提供藏匿的场所、提供衣食住行的条件、提供钱物等。帮助其逃匿,是指为犯罪人指示逃跑路线、方向,提供交通工具,协助其逃跑等。
3、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窝藏罪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判断。同时,对于窝藏罪的处罚,也会根据具体的情节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