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不构成诽谤罪的情形:
1. 陈述的内容是真实的。如果所传播的信息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能够被证明是真实的,那么就不构成诽谤罪。
2. 属于善意的评论或批评。在正常的社会交往和公共讨论中,基于善意和合理的目的,对他人的行为、表现等进行的评价和批评,没有恶意诋毁的意图,通常不认定为诽谤。
3. 缺乏主观故意。即行为人在发表相关言论时,没有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意图。
4. 言论是在特定的范围内发表,且未对公众造成影响。例如在家庭内部、小范围的朋友之间的交流,并且没有进一步扩散传播。
5. 所涉及的内容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对于某些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的讨论和陈述,即使可能对个人名誉有一定影响,但只要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且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一般也不构成诽谤罪。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是否构成诽谤罪,需要综合考虑言论的内容、传播范围、主观意图等多方面的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