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能抵扣刑期。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刑期的计算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实际羁押的时间。被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未被实际羁押,因此不能折抵刑期。

取保候审能抵制刑期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