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判刑是否可以假释,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对于因商标侵权被判刑的罪犯,能否假释,取决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 服刑期限:罪犯必须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期。法律对于不同刑期的罪犯,规定了不同的最低执行刑期要求。
2. 改造表现:在服刑期间,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认罪悔罪的表现。
3. 社会危害性评估:需要评估罪犯假释后是否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4. 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例如,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如果商标侵权犯罪的罪犯满足上述条件,有可能获得假释。但最终是否能够假释,需要由监狱管理机关提出假释建议,法院进行审查和裁定。
法律依据:
《刑法》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