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财物不论金额大小都可以报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报案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立案。在实际情况中,如果遗失财物的价值较小,警方可能会按照一般的求助处理,进行记录和提供必要的帮助。
如果遗失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可能会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但具体的立案标准会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如果遗失的财物价值达到 1000 元至 3000 元以上,可能会被认为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另外,即使财物价值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报案仍然是有意义的。警方可以通过相关的记录和信息,为找回遗失财物提供一定的线索和帮助。同时,报案也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可能存在的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