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高利贷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如果个人或单位以发放高利贷为常业,即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情节严重的,会被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发放高利贷的频率和规模。如果是偶尔、少量地发放高利贷,一般不认定为犯罪;但如果是长期、大量、反复地发放高利贷,就可能被认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
2. 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如果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导致金融风险增加,社会不稳定等后果,也更容易被认定为犯罪。
3. 利率的高低。过高的利率往往是认定构成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具体的标准会因地区和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高利贷行为的定性,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达到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政策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