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缓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处缓刑。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是否能被判处缓刑,取决于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在实践中,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终被判处缓刑的情况是存在的,但不能仅仅因为被取保候审就认定一定会被判处缓刑。反之,没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并非就不能被判处缓刑。
需要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及是否判处缓刑时,都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司法程序进行综合判断和考量,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