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本身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涉嫌犯罪,如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等。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来说,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其放贷行为本身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放贷者的行为符合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涉嫌犯罪。

例如,高利转贷罪。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构成高利转贷罪。这是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对正常的金融信贷活动造成了不良影响。

另外,在某些情况下,放高利贷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 2 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 10 次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高利贷中涉及的利息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总之,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为方式、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同时,公众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渠道和方式,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之中。

高利贷算什么犯罪(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