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不一定要当场抓住。
非法行医的认定并不完全依赖于当场抓获这一单一的情形。认定非法行医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医人员是否具备合法的行医资格。如果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行医,就可能构成非法行医。
其次,行医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比如,使用未经批准的医疗器械、药品,或者进行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医疗操作等。
再者,造成的后果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即使没有当场抓获,但如果患者因为非法行医行为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通过后续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也可以认定为非法行医。
证据的收集是多方面的,包括患者的陈述、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相关物证等。
此外,执法机关还可以通过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医疗行业的监管信息等渠道发现非法行医的线索,然后展开深入的调查,最终确定是否构成非法行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