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能够判缓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缓刑是一种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出现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判断拘役是否适用缓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等多种因素。例如,对于初犯、偶犯,犯罪动机并非恶劣,且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往往更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总之,拘役并非绝对不能判缓刑,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