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诈骗案的立案标准与全国的标准是一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时,不仅仅要考虑诈骗的金额,还需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对象、造成的后果等其他情节。如果诈骗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也可以依照刑法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