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如下: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通常是指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是指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而不是以卡内的授信额度计算。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可能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如果您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