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飞行事故罪的四大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航空人员。所谓“航空人员”,是指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勤人员。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机械员、乘务员等;地勤人员包括机场指挥人员、安检人员、维修人员、气象预报员等。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航空飞行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是指违反与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民用航空法、飞行规则、机场管理规定等。“重大飞行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飞机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上述重大飞行事故的结果。

构成飞行事故罪的四大要件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