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 83 万不还,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持卡人透支信用卡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或者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又或者透支后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致使无法归还等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并非所有的信用卡欠款不还都会被认定为犯罪。如果持卡人在透支后,一直积极与银行沟通,努力还款,或者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按时还款,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在判断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持卡人的透支金额、透支用途、还款记录、还款意愿以及银行的催收情况等。

总之,欠信用卡 83 万不还存在构成诈骗罪的风险,但具体是否构成,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欠了信用卡83万不还会构成诈骗罪吗(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