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是较为严重的。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假币的数额。数额越大,刑罚越重。如果持有、使用的假币数额较大,已经对货币的正常流通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果数额巨大甚至特别巨大,那么造成的危害就更为严重。

2、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如果犯罪人明知是假币而故意大量持有和使用,其主观恶性较大,相应的处罚也会更严厉。

3、造成的后果。比如是否导致了他人的经济损失、是否引发了社会恐慌或其他不良后果等。

总之,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严重程度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法律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确定相应的刑罚,以维护货币的正常流通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犯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严重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