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条件包括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立案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意味着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如不按时巡诊、错误用药、违规操作医疗设备等。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通常表现为多次违规、明知故犯或者对明显的危险置之不理。

其次,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就诊人死亡是比较明确和严重的后果。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例如,造成双目失明、听力严重障碍、四肢瘫痪等残疾情况,或者造成重要器官功能严重丧失、大面积烧伤、中毒性休克等危及生命的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主观过错、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同时,医疗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不能将所有不良医疗后果都简单地归结为医疗事故罪。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专业的医疗鉴定意见,进行严谨、客观的分析和认定。

此外,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罪的立案和处理,通常会邀请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医务人员的责任程度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在充分的证据支持下,才能对涉嫌医疗事故罪的医务人员进行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罪立案条件是哪些?(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