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大安全事故”一般是指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情况。
在判断是否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财产损失程度、违反规定的严重程度、相关责任人员的主观过错等。
例如,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因为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原因,导致建筑物坍塌,造成多人死亡和巨大财产损失,那么相关责任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就可能被追究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对于该罪的规定,旨在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