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严重不负责任”通常包括以下情形: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在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三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