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后果特别严重”,通常是指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情形。

4、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如果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反之,如果犯罪人有累犯、拒不认罪等从重处罚的情节,也会影响量刑。

5、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具体的量刑结果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的量刑标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