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中的量刑规定如下: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通常包括以下情况: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被害人死亡结果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的具体幅度,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如事故的严重程度、行为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处理,法院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证据,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准确。同时,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