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本质特征。在交通肇事的情形下,驾驶行为通常发生在公共道路上,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通行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可能导致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刑法》将交通肇事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名之中,也明确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归属。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造成了法定的严重后果等。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考虑事故的原因、责任划分、犯罪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事后的赔偿、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