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一般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通常情况下,过失犯罪是不存在共同犯罪的。因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然而,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
1、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这种情况下,指使人虽然没有直接实施交通肇事行为,但他们的指使行为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时,如果其他人参与了这些行为,也可能构成相应犯罪的共同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交通肇事罪及其共同犯罪的认定,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严格依法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