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一死一伤的判刑,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交通肇事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比如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通常包括以下情况: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在具体的案件中,判刑的长短还会受到肇事者是否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取得谅解等情节的影响。
例如,如果肇事者有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如果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也可能对判刑结果产生有利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判刑结果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的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