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造成人重伤的判刑,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定。
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 严重超载驾驶的;
6.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如果交通肇事者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或者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刑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的原因、肇事者的主观过错、事后的表现等因素,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