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形。

2、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会由专业的司法机关根据相关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同时,医疗事故的鉴定也是认定医疗事故罪的重要依据之一。

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