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如下:

1、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2、“严重不负责任”包括以下情形:

(1)擅离职守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3、“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医疗行为的性质、医务人员的主观过错、损害后果等。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由专业的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和认定。

达到什么标准医疗事故罪才能立案?(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