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构成非法经营罪: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比如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打击犯罪的需要。但对于这一条款的适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能随意扩大解释。
“情节严重”是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重要标准之一。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综合考虑非法经营的数额、违法所得的数额、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认定非法经营罪时,要注意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相区分。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经营行为,可能只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而不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和处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