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文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挖掘、焚烧、炸毁等等。所谓造成严重后果、则是指损毁珍贵文物的行为,造成了珍贵文物损毁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是否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的各个方面,且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过失损毁文物罪构成要件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