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谋构成犯罪的具体情形较多,以下为您列举一些常见的情况:

1、在贪污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通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贪污罪或者受贿罪的共犯。

2、在走私犯罪中,行为人通谋为走私罪犯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3、在诈骗犯罪中,如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同其他人通谋,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4、在传销活动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者与他人通谋,共同实施传销活动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共犯。

5、在证券犯罪中,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与他人通谋,从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行为的,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共犯。

需要注意的是,通谋犯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通谋的内容、方式、参与程度等多种因素,同时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准确判断。

通谋构成犯罪的具体情形有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