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不算羁押期。

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特点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必被关押在看守所等羁押场所,而是可以在相对自由的状态下等待案件的处理,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较为宽松的强制措施,与羁押有着明显的区别,其期间不能算作羁押期。

取保候审期算羁押期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