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比如犯罪情节较轻,法定刑较低的情况。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或者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不大,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存和权益。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为了防止超期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被批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