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他人轻伤一级有可能会判拘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在量刑方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是否判处拘役,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否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有认罪悔罪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没有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那么判处拘役是有可能的。
但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例如手段残忍、多次伤害他人、或者在公共场合实施伤害行为等,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
另外,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总之,造成他人轻伤一级存在判处拘役的可能性,但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