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重婚罪立案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能证明存在重婚事实的证据。比如,结婚登记证明,包括与原配的结婚证和与他人的结婚证。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可能需要提供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等的证人证言,证明两人长期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还包括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能够显示双方如同夫妻般共同生活的场景。以及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签署的文件、函件等。

3、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4、证据清单,详细罗列所提交的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等。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应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充分证明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立案材料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要求应以当地法院的规定为准。

起诉重婚罪立案需什么材料(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