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放高利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高利贷本身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放高利贷如果情节严重,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其利率也有明确的规定。而高利贷通常远远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利率范围。
当放高利贷者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这里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 2 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 10 次以上。
此外,高利贷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其他问题和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为了追讨高利贷债务,可能会出现暴力催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高利贷行为的定性和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放贷的频率、金额、手段、后果等。如果只是偶尔的、小规模的高利贷行为,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仍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总之,放高利贷是一种具有较高法律风险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自身面临刑事处罚,还会对社会经济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